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1:35,来源: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教社语〔2023〕115号)文件,现将组织参加“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丰富我校师生的诗词文化底蕴,领略诗词之美,感受诗词之趣,全面提升人文素养,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

二、赛事组织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学院。

三、比赛内容

大赛内容以小学、初中、高中语文教材内的诗词篇目为主,适当拓展。主要考察选手对中华经典诗词的积累、理解、赏析、运用。

四、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

五、时间安排

5月16日前,线上报名。

5月中下旬,线上海选。

6月中旬,线上初赛。

7月下旬,线上复赛。

9月中下旬,线下复赛。

10月中旬,线下决赛。

10月下旬,央视面试选拔。

六、参赛流程

(一)参赛者须关注“河南诗词大赛”公众号(不是“河南省诗词大赛”公众号,不带“省”字),从公众号进入“大赛平台”,通过微信手机端即可进行大赛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无法更改,填报错误将影响后续比赛环节。未按要求参与各环节赛事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报名填写指导教师时,有指导教师的学生填写准确信息;无指导教师的学生统一填写“孙文周”,后期备赛将由孙文周老师统一指导。报名成功后统一加入赛事QQ群(670301864),入群后将群昵称修改为“学院+专业+姓名+联系方式”。

(二)线上海选、线上初赛和线上复赛均在“河南诗词大赛”公众号进行,赛前将发布具体参赛安排,参赛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

(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布线上复赛结果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举行线下复赛,选拔出的团体赛参赛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省赛线上预选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通过线上复赛的学生,学校将制定备赛方案,安排文学院专业老师进行备赛指导。省级决赛在线下进行,决出的优秀参赛者,推荐参加央视《中国诗词大会》百人团面试选拔。

七、其他事项

(一)参赛者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南诗词大赛”进行大赛报名,获取赛事信息,参加线上比赛;同时关注校内“美在河洛”微信公众号以及加入赛事QQ群,便于接收最新赛事动态。

(二)参赛者须按文件要求完成线上报名、初赛等各项流程,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参赛问题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赛事咨询:语言文字科王老师,0379-68618073。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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