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8:17,来源:研究生处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3〕345号)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项目设置

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三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根据《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选题方向》(附件1)自行命题申报。

申报限额

我校重大项目限额申报2项,重点项目限额申报3项,一般项目限额申报15项。

申报要求

1.所有参加项目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校级领导负责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30%。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独立单位申报项目前3名、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前5名)限负责申报或参加1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重大项目因研究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9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限5个单位15人。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二、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名单的通知》确定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项结果的通知》列明的未通过结项评审、延期结项项目应参加本次结项。

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延期结项审批表》(附件2)。

结项要求

1.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名称、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在立项研究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项目相关信息的,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

2.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等成果,均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和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均须标注有“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项目结项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

10月25日下午5: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一)立项材料

1.《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请书》(附件4)纸质版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2.电子版项目申请书(Word版)及支撑材料(PDF版);

3.《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

结项材料

1.项目主持人认真撰写结项报告并填写《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申请书》(附件6),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相关证明材料),以2023年结项申请书_10482洛阳师范学院_张三.pdf命名。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结项申请材料,并填写《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7)。

以上结项及立项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成均楼C209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907202242@qq.com。

四、其他

1.申请书中涉及到学校盖章部分先保留空白。

2.各项材料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关老师,联系电话:0379-68618084。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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