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年度河洛教育教学领军人才(高校)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7:26,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校属各单位:

根据洛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3年度河洛教育教学领军人才(高校)候选人的通知。现将我校2023年度河洛教育教学领军人才(高校)候选人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河洛教育教学领军人才(高校)面向全市高校在职教师遴选,遴选工作适当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倾斜。2023年全市高校共选6名;我校限推荐2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立德树人,师德高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2.坚持教学、教研一线工作。具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成效显著。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与鲜明的教学风格,在区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4.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教育科研成果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5.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

(二)具体条件

1.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主持有省级以上重要教改项目,改革成效显著,教学成果突出。

3.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学生评价优秀,主讲课程为省级以上精品课程。

4.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

5.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全省同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6.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申报推荐材料

申报人员参考遴选条件,按照《2023年度河洛教育教学领军人才(高校)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附件1)的要求,填写《2023年度河洛教育教学领军人才(高校)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并附相关清单(附件3、4、5、6)。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动员,严格执行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精心组织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选拔出来,充分发挥评选“领军人才”的引导激励作用。

(二)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以及入选“中原领军人才”的不得申报河洛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人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四)所有推荐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请于2023年10月11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成均楼A227)。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支晓兰。 联系电话:68618593。

电子邮箱:lysyjsfzzx@163.com

附件:

1.2023年度河洛教育教学领军人才(高校)候选人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

2.2023年度河洛教育教学领军人才(高校)候选人推荐表

3.2023年河洛教育教学领军人才(高校)候选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4.相关证书复印件清单

5.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清单

6.论文、论著复印件清单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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