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提升学校部门预算及校内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6年预算和2026-2028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豫财预〔2025〕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编制2026年学校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勤俭办一切事业,推动形成长期过紧日子的良好氛围;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学校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兜牢“三保”底线;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应用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坚持预算法定,落实校内各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突出预算刚性,严格执行约束;健全预算执行监测机制,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学校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具体填报要求
1.收入预算。各单位要提前谋划收入来源,做细收入预算,将科研、社会服务等收入列入预算,统筹各渠道资金编制支出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填报科研、社会服务和培训类收支预算表,逐个项目填报,培训类项目还需填报培训费明细表。)
2.“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主体责任,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断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思想。“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只减不增,各单位要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对会议、培训的计划管理,从严控制数量和规模,严控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准确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会议费、培训费申报范围包括学校承办或派人参加的各类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未申报或申报金额不足的,校内预算及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3.资产配置预算。各单位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认真做好资产配置预算申报工作,依据2025年校内经常性预算项目,逐项预计需配置资产情况,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确认,凡未申报资产配置预算的单位和个人,2026年不予采购。各部门包干工作经费、各学院教学运行经费和中外合作办学经费、各书院运行经费固定资产购置和无形资产购置合计比例均不得超过总额的5%。本次申报范围不含:报送发展规划处的2026年项目库项目。
4.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合理编制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确采购项目、数量及金额,确保预算精准,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确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采购计划,确保资金使用高效透明。本次申报范围不含:报送发展规划处的2026年项目库项目。(已招标采购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基本建设预算。基建处梳理在建项目及完工项目的资金需求,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新建项目情况,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测算基本建设支出。
5.人员支出预算。
(1)工资性支出
工资性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含人事代理、外聘用工)的工资及津补贴、离休人员离休费及津补贴、退休人员校内各类补贴等。工资性支出预算由人事处负责编制,按照具体项目明细核算,并考虑年度新进人员因素。
(2)社会保障支出
社会保障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经费由人事处、财务处按照计算基数编制,要反映每个项目的计算基数及缴存比例,社保经费申报需将正式人员和临时人员分开计算填报。
(3)教学、科研等奖励支出
由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依据学校有关文件予以测算申报。
6.后勤保障性预算
(1)水、电、燃气、暖气等后勤保障类支出预算由后勤处负责测算编制。
(2)绿化、卫生、保洁、公寓管理等物业管理费用以及维修等费用,由后勤处负责测算编制。
(3)安保及消防费用由保卫处负责测算编制。
7.合作办学服务费、培养费预算
(1)中外合作办学服务费、中外合作办学经费由国际教育学院和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测算填报。
(2)外地函授班培养费以及各学院成教管理费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测算填报。
8.其他基本支出预算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外教工资等基本支出经费由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测算填报。
9.学生食堂收支经营预算
学生食堂按照经营模式,由饮食服务中心测算自营和出租部分的收支预算。
二、时间安排
1.各单位于8月22日下班前报送“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的相关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基本建设预算及外来收入预算,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发送至lysyxnys@126.com)预算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报送至财务处,成均楼C103室,服务咨询电话:68618115(王老师、杨老师)。
2.各单位于8月22日下班前将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配置预算,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发送至国资处张海霞老师OA邮箱)预算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成均楼A123室。服务咨询电话:0379-68618152(张老师)。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进行汇总后发给各归口管理部门,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后报送财务处。各业务归口部门职责:(1)基本教学运行经费购置家具、设备及无形资产由教务处负责审核;(2)研究生培养经费购置家具、设备及无形资产由研究生处负责审核;(3)书院运行经费购置家具、设备及无形资产由学生处负责审核;(4)各类纵向、横向科研经费购置家具、设备及无形资产由科研处负责审核;(5)各教学院系中外合作办学经费购置家具、设备及无形资产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审核;(6)资料室图书购置由图书馆负责审核;(7)各管理机构和图书馆办公家具及后勤保障类设备购置由后勤处负责审核;(8)办公设备购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审核;(9)其他经费购置家具、设备及无形资产由财务处负责审核。
附件:1、公务接待费
2、因公出国(境)
3、公务用车运维
4、公务用车购置
5、培训费
6、会议费
7、资产配置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
9、科研、社会服务和培训类收支预算表
10、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说明,见文内147页至152页)
部门预算通知及附件.zip
洛阳师范学院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