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5:16,来源:研究生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5〕283号)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项目设置

2025年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三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根据《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附件1)自行命题申报。

申报限额

我校重大项目申报限额2项,重点项目申报限额3项,一般项目申报限额15项。

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主持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和学历限制。

工作要求

1.所有参加项目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校级领导负责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30%。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独立单位申报项目前3名、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前5名)限负责申报或参加1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重大项目因研究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9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限5个单位15人。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4.此次获批立项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执行周期为4年。

二、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名单的通知》(教研〔2023〕435号)确定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项结果的通知》(教研〔2023〕428号)列明的延期结项项目应参加本次结项。

不符合结项条件或因故不能如期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延期结项审批表》(附件3),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

结项条件

结项须严格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已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

2.项目研究应准确把握国内外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3.重大项目要着重围绕全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在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重点项目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效率和水平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成果在两个以上(含两个)高校或行业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

5.公开发表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论文(应能在中国知网、维普网等网站上查询到,或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检索证明),或正式出版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著作,或获得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开发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

结项程序

1.学校成立项目结项评审专家组,评审鉴定本校所有项目。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会议评审,由项目主持人汇报项目研究情况。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等方式进行评议并提出结项鉴定意见。

结项鉴定意见包括:结项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实现研究目标并完成研究任务;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或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学校评审鉴定后,将结果(结项、延期结项)报教育厅。

2.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上报的项目结项鉴定结果进行复核。

其他要求

1.结项项目的名称、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已发生变更的,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

2.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等成果,均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和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均须标注有“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项目结项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

(一)立项材料

1.《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请书》(附件5)纸质版(匿名)一式3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材料应详实且含目录。

2.电子版项目申请书(Word版,不匿名)及支撑材料(PDF版)。

3.《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

结项材料

1.《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申请书》(附件7),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相关佐证材料),以2025年结项申请书_10482洛阳师范学院_张三.pdf命名。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结项申请材料,并填写《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8)。

立项材料请于2025年11月7日12:00前报送,结项材料请于2025年12月5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成均楼C211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907202242@qq.com。

四、其他

1.申请书中涉及到盖章部分先保留空白。

2.各项材料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关老师,联系电话:0379-68618083。

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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