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正风肃纪成果,锲而不舍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拧紧责任链条,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通过节前提醒、谈心谈话等方式,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教育,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校风教风学风向上向善。
二、严明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守“廉洁关”、严防“节日病”,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防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行为;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祭扫费用,或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自觉践行文明节俭祭扫新风;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保持严的基调,强化监督执纪。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各二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节日期间责任落实和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纠治不正之风。要坚持风腐同查、标本兼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及时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推动学校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