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6年05月21日 18:15,来源:信息化中心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6〕1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6〕140 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教师参加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校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与说明

(一)项目设置

本届活动高等教育组设置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项目说明

申报作品内容及制作要求参照附件1。

(三)奖项设置

该活动按组别项目设置一、二、三等奖。

三、作品资格审定

(一)微课作品限作者1人,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作品限作者1—2人。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及以上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二)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数字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教师数字素养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三)作品须为原创,AI技术直接生成的作品不得报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利用AI技术的教学资料应做标注。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或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存在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均取消作者的活动参加资格。

四、报送要求

(一)每件作品由申报作者按要求填报《作品登记表》,同作品一起上报所在部门,单位填写《交流活动汇总表》后统一报送。

(二)请各单位于6月23日前将参赛作品、作品登记表(无需加盖部门公章,扫描成PDF版)和交流活动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jyjs@lynu.edu.cn。

(三)活动实行限额报送,我校限额20件,报名参赛作品经学校评选后择优推荐。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息化中心教育技术部(图书馆B605)张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68618174。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6〕140号)

2.作品登记表

3.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

信息化中心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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