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7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5:32,来源: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7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7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在国(境)外全日制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经历包括但不限于学位教育、访问学者、博士后科研、在国际知名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等;

(二)申报人回国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或尚未回国,但已达成就业意向协议),年龄一般不得大于四十五岁;

(三)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并能够独立主持科研开发工作并获得所在专业领域认可,申报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一定前瞻性。对于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国家重点关注的专业领域和生物育种、农业农学、文化艺术等我省重点发展的专业领域进行适当倾斜。

(四)在海外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取得博士学位、在本领域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前款规定的回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条件。

(五)诚信守法,在国(境)内外无违法犯罪记录。

已入选国家或省本级人才引进计划的留学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资助标准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资助标准为10万;启动项目资助标准为5万。

三、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人请按照申报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下列申报材料,于6月9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成均楼A224室):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申请表》Word版。

注意:请申报人务必按照本通知附件中的《申请表》格式填写相关信息,这是今年省人社厅发布的新版,同行专家意见栏由专家填写意见并签名,所在单位意见栏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业绩材料(论文需附检索证明)的复印件及扫描件。原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复印件交学校统一盖学校公章,相关复印件附申请表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2027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需学院排序推荐、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装订在业绩材料复印件后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李振屺OA邮箱。

联系人:李振屺 联系电话:68618062

人事处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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