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博士后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豫人社办〔2022〕65号)有关规定,根据工作计划,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招收博士后的河南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此时间范围内接收博士后来豫留豫工作的单位;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单位;招收博士后的新设流动站、省直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基地。
二、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项目及要求:招收经费分为“全职脱产博士后”招收经费、“卓越博士后引领计划”招收经费、“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资助经费3类。
1.申报条件:
(1)“全职脱产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条件: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进站的博士后,博士后进站身份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出站后二次进站的博士后,其第一站身份须为非定向就业或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
(2)“卓越博士后引领计划”招收经费申报条件:除满足全职博士后招收的条件外,还应为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重点高校(原“985”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3)“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资助经费申报条件(分为A类或B类):
A类: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和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顶尖人才作为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
B类: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作为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
2.有关要求:
(1)申报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或课题已经开题;
(2)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导师资助可自主选择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一名导师申报,资助标准就高不就低;
(3)非全职(在职)博士后不在招收经费资助范围;
(4)按照博士后经费不重复资助的原则,已获得“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的博士后,不再申报招收经费和“卓越博士后引领计划”资助,但可以申报优秀导师叠加资助。同类经费资助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不予资助。
(二)匹配经费申报条件及要求: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9批面上资助项目和第19批特别资助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已获得我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不再申报享受匹配经费资助。
(三)安家经费申报条件及要求: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中国博士后制度流程招收,在站期间完成研究内容,正常期满出站,并已办理入职手续的留豫来豫人员。
1.申报条件:
(1)在我省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当年度出站后留在本省境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包含:出站后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后;出站后被事业单位接收,并已经办理入编入岗的博士后(不含在站期间已经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
(2)当年度出站的外省博士后,到我省境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需要已经办理入编入岗手续的证明)的博士后;
(3)博士后当年度期满出站后在本省境内自主创业,具有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材料的人员。
2.有关要求:
(1)博士后来豫留豫时间依据出站后与企业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事业单位以入编入岗时间为准;
(2)退站、在职博士后不能享受安家经费,安家经费每名博士后只享受一次。
(四)新设站启动经费申报条件及要求:新设博士后流动站、省属工作站、工作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并已经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的,可以申请新设站启动经费资助。往年设立平台的新设站启动经费未全部拨付完毕的,有新招收进站博士后的单位,可继续申报,直至启动经费拨付完毕。各省辖市新设站启动经费资助,由各地级市负责组织实施。
三、申报材料
(一)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材料
1.《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专项经费申报汇总表》(附件1),需提供电子版和申报单位盖章扫描版;
2.《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明细表》(附件2),需提供电子版和申报单位盖章扫描版;
3.申请招收经费的博士后科研课题开题报告,需经合作导师签字同意并顺利通过“开题报告会”。
4.申报优秀导师叠加资助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
(1)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下载的加密版《博士后申请表》;
(2)博士后“进站申请信息页”显示合作导师姓名的截图,同时需要提供导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需提供扫描版)。
(二)匹配经费申报材料
1.《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专项经费申报汇总表》(附件1),需提供电子版和申报单位盖章扫描版;
2.《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匹配经费申报明细表》(附件3),需提供电子版和申报单位盖章扫描版。
(三)安家经费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
(1)《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专项经费申报汇总表》(附件1),需提供电子版和申报单位盖章扫描版;
(2)《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安家经费申报明细表》(附件4),需提供电子版和申报单位盖章扫描版。
2.证明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博士后证书彩色扫描件。
(2)企业单位聘用合同(3年以上)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由省编办或者省人社厅印发的入编入岗批复文件,并在有申报该名博士后的信息栏加注标记,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四)新设站启动经费材料
1.申报资料:
(1)《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专项经费申报汇总表》(附件1),
需提供电子版和申报单位盖章扫描版;
(2)《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新设站启动经费申报明细表》(附件5),需提供电子版和申报单位盖章扫描版。
2.证明材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申报要求:申报材料由设站单位安排专人录入完善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审核无误。博士后流动站由设站高校人事处审核汇总报送;省辖市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单位由省辖市人社局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省直(中央直属)单位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录入审核。申报材料需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上传申报系统。
(二)申报程序:博士后经费实行线上申报,各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单位账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中“博士后管理”模块按照博士后编号及姓名进行在线身份核准和绑定。身份核准后的博士后人员,由所在单位补充上传申报符合博士后经费类别所需证明资料,在线审核通过(或驳回补充后再提交)后提交,省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审批,通过即申报成功。接收博士后来豫留豫工作但未设立博士后平台的单位,申报博士后安家经费时,请联系省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通过临时分配账号申报博士后安家经费。
(三)申报系统: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栏目——河南博士后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hnpostdoctor.hrss.henan.gov.cn/。相关表格请在网上申报系统下载。
五、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核查相关申报材料及申报人员情况,做好对博士后专项经费申报审核汇总工作,切实履行好申报工作主体责任。
(二)申请资助的单位及个人应如实填报申报信息,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的,收回资助经费,并给予申报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允许申报项目等处理措施。
(三)招收经费、匹配经费、安家经费和新设站启动经费申报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6月26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资助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资助经费,逾期将不再列入年度经费资助预算。
联系人:支晓兰
联系电话:68618593
附件:
1.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专项经费申报汇总表
2.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明细表
3.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匹配经费申报明细表
4.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安家经费申报明细表
5.2026年河南省博士后新设站启动经费申报明细表
人事处(教师中心)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