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关于2021年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1月13日 17:50,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校属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豫财预〔2018〕196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洛阳师范学院2021年项目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建设速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对洛阳师范学院2021年项目进行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招标采购工作是学校经济活动的重要一环,是学校安全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点较为集中的区域。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学习、掌握政策、强化监督,做到“按需采购、按时采购、按规采购”。

统筹安排,加强谋划。在实施阶段做好与经费预算工作的联动,原则上要坚持“项目在先,论证前置”的原则。

材料详实,需求明确。采购项目的设备性能与需求,工程图纸与清单,服务内容与要求等要尽可能清晰、明确、全面、详实。

招标采购项目内容要与申报项目内容保持一致。

我校项目建设工作实行项目“三级审核”制,申报部门审核、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招标管理部门审核。立项工作首先由申报部门根据项目内容进行调研,对项目预算及采购清单参数进行论证,论证后制定立项申请报告;提交立项申请报告到业务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对立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填写洛阳师范学院集中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并办理立项手续;立项审批完成后,招标管理部门进行招标工作。

二、具体要求

1.项目预算及论证

1.1项目申报部门要成立主管领导负责的项目论证小组,对项目预算及参数进行论证。

1.2对项目所购清单中的每一项至少要调研3个生产厂家,制定科学合理的参数、质保期、售后服务要求等,确保项目参数无限制性、排他性。对采购清单中预算进行充分调研,确保项目预算合理。

1.3参数简单明确、无歧义,不能出现大段文字描述或一系列参数堆积。

1.4根据要求,除单一来源和进口设备外,其余设备原则上取消仪器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函。招标时,一般不要求提供样品及产品演示。

1.5公开招标项目需标注至少一件核心设备。

1.6进口产品需提供5名及以上单数专家论证意见(技术4名、法律1名)。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需提供3名及以上单数专家(技术)论证意见;进口产品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需同时提供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2.立项申请报告

立项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调研情况、论证情况、项目实施的地点及基础条件、预算科目及预算金额、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联系方式、进口产品或单一采购项目情况、项目预算清单及参数等。立项申请报告模板见校园网-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载中心。

三、项目立项工作具体安排

1.电子文档于2021年3月8日之前发送电子文档到业务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对立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

2.业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申报部门按修改意见对立项申请报告进行修订;立项申请报告审核通过后,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本(电子文档为WORD文件,以项目名称进行命名,纸质文本按照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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