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学期实验室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1:24,来源: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和运行保障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高效的实验室运行环境,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所列内容,重点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制度、实验室环境安全、实验室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易燃易爆气体及气瓶安全、放射装置及放射源安全、生物安全和实验设备安全等方面。

(二)实验室运行

重点包括实验室运行、实验室秩序、仪器设备运行、实验室防疫情况等。

(三)实验课准备

主要包括实验室卫生、实验耗材购置、实验教学设备准备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学校检查和整改反馈三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99日至9月18日)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填报《实验室检查记录表》,对于没法立整立改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请补充填报《实验室检查记录表(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于9月19日前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成均楼A413北房间),电子版发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李艳波OA。

(二)学校检查(919日至925日)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检查工作分两组进行,共同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彭枫、张延召、陈洪、李路通、王天银、李艳波

检查范围: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

第二组:冯勋、李元臣、张毅、郭向萌、宋宜林、王瑞

检查范围: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电子商务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三)整改反馈(926日至930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实验室运行不畅、实验准备不充分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自查工作,充分保障新学期实验室良好有序运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附件:实验室检查记录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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