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1:50,来源: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本科教学数据的采集、分析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单位

监测数据涵盖学校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部数据,责任单位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学生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研管理处、研究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产业研究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国际合作交流处;各教学单位。

二、基本内容

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和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共九个方面内容,分为86张数据采集表。

采集数据量大、面广、关联度高。其中学校基本信息中有8张表格为基础表格,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它表格关联或调用,是整个填报工作后续进行的基础,需要优先录入。因此相关责任单位务必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数据采集,且有关数据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影响其他数据的准确性。

三、时间说明

1.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2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各表格对应统计具体时间请参考《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1)。

2.完成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四、任务分工

1.具体任务分解详见《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3)。

2.任务分解表格中的责任单位负责数据审核,协助单位负责数据采集,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要求,准确、全面、完整地收集数据,对数据进行整理、统计、汇总、填报。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数据,以免影响整体进度。可提前下载《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模板》(附件2),做好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五、填报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平台数据填报是加强教育督导和教育质量常态监测、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平台数据作为学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和评估及撰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数据填报的质量将关系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我校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划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数据填报工作小组,安排部署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领导责任,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填报。

2.专人负责,认真填报。各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作为数据填报员,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负责领导要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责任部门进行审核。

3.数据准确,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员要认真阅读《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指南》,参照填报指南中的指标内涵解释进行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得超范围统计或弄虚作假,按时完成数据填报。

六、其他事项

1.数据填报网址:http://10.0.112.23:8080/doLogout账号密码单独下发。

2.请各相关单位负责领导和数据填报员于9月22日前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洛师数据采集群。

3.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21日之前将《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附件4)发至白淑娟老师OA。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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