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赵江老师荣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9:56,作者:文/姚震楠 信息发布/新闻中心

 

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京召开。会上,授予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河南省有4名高校教师受到表彰,我校赵江老师获此殊荣。

赵江老师获得全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是继获批“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以及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之后,我校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获得的又一项突出荣誉,对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学校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以及应用、提高方面起到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据悉,此次表彰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首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发各方创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广普及强大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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