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18:55,作者:文/党委统战部 信息发布/新闻中心

 

近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布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我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各领域,构建“牡丹飘香”育人体系,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学校将以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新起点,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时俱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机制,全面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质增效,为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洛师力量。


(供稿单位:党委统战部  初审:陈西 复审:韩雅楠 终审:杨会宾)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邮编:471934
帮助
建议采用ie8以上
chrome、firefox、Safari5+浏览器
360、腾讯浏览器采用极速内核
媒体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